,废公趋私, 内外相推举,人在朝,而贤者隐
。
故法者,治之也,而非所以为治也,而犹弓矢,中之
,而非所以为中也。 黄帝曰:“芒芒昧昧,因天之威,与元同气。”故同气者帝,同义者王,同力者 霸,无一焉者亡。故人主有伐国之志,邑犬群嗥,雄
夜鸣,库兵动而戎
惊。 今日解怨偃兵,家老甘卧,巷无聚人,妖菑不生,非法之应也,
气之动也。故 不言而信,不施而仁,不怒而威;是以天心动化者也。施而仁,言而信,怒而威; 是以
诚
之者也。施而不仁,言而不信,怒而不威,是以外貌为之者也。故有
以统之,法虽少,足以化矣;无
以行之,法虽众,足以
矣。
夫彻于一事,察于一辞,审于一技,可以曲说,而未可广应也。蓼菜成行, 甂瓯有<艹是>,称薪而爨,数米而炊,可以治小,而未可以治大也。员中规, 方中矩,动成兽,止成文,可以愉舞,而不可以陈军。涤杯而,洗爵而饮,盥 而后馈,可以养少,而不可以飨众。今夫祭者,屠割烹杀,剥狗烧豕,调平五味 者,庖也;陈簠簋,列樽俎,设笾豆者,祝也;齐明盛服,渊默而不言,神之所 依者,尸也。宰、祝虽不能,尸不越樽俎而代之。故张瑟者,小弦急而大弦缓; 立事者,贱者劳而贵者逸。舜为天
,弹五弦之琴,歌《南风》之诗,而天下治。 周公肴臑不收于前,钟鼓不解于悬,而四夷服。赵政昼决狱而夜理书,御史冠盖 接于郡县,覆稽趋留,戍五岭以备越,筑修城以守胡,然
邪萌生,盗贼群居, 事愈烦而
愈生。
火金木土谷,异
而皆任;规矩权衡准绳,异形而皆施;丹青胶漆,不同 而皆用,各有所适,
各有宜。
圆舆方,辕从衡横,势施便也;骖
驰,服
步,带不厌新,钩不厌故,
地宜也。《关睢》兴于鸟,而君
之,为其雌雄 之不乖居也;《鹿鸣》兴于兽,君
大之,取其见
而相呼也;泓之战,军败君 获,而《
秋》大之,取其不鼓不成列也;宋伯姬坐烧而死,《
秋》大之,取 其不逾礼而行也。成功立事,岂足多哉!方指所言而取一概焉尔。王乔、赤松, 去尘埃之间,离群慝之纷,
之和,
天地之
,呼而
故,
而
新,■ 虚轻举,乘云游雾,可谓养
矣,而未可谓孝
也。周公诛
叔、蔡叔,以平国 弭
,可谓忠臣也,而未可谓弟也。汤放桀,武王伐纣,以为天下去残除贼,可 谓惠君,而未可谓忠臣矣。乐羊攻中山未能下,中山烹其
,而
之以示威,可 谓良将,而未可谓慈父也。
禹以夏王,桀以夏亡;汤以殷王,纣以殷亡。非法度不存也,纪纲不张,风 俗坏也。三代之法不亡,而世不治者,无三代之智也;六律存,而莫能听者, 无师旷之耳也。故法虽在,必待圣而后治;律虽
,必待耳而后听。故国之所以 存者,非以有法也,以有贤人也;其所以亡者,非以无法也,以无贤人也。晋献 公
伐虞,
之奇存焉,为之寝不安席,
不甘味,而不敢加兵焉。赂以宝玉骏
,
之奇谏而不听,言而不用,越疆而去,荀息伐之,兵不血刃,抱宝牵
而 去。故守不待渠堑而固,攻不待冲降而
,得贤之与失贤也。故臧武仲以其智存 鲁,而天下莫能亡也;璩伯玉以其仁宁卫,而天下莫能危也。《易》曰:“丰其 屋,蔀其家,窥其
,阒其无人。”无人者,非无众庶也,言无圣人以统理之也。 民无廉耻,不可治也;非修礼义,廉耻不立。民不知礼义,弗能正也;非崇善废 丑,不向礼义。无法不可以为治也;不知礼义,不可以行法。法能杀不孝者,而 不能使人为孔、曾之行;法能刑窃盗者,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。孔
弟
七十, 养徒三千人,皆
孝
悌,言为文章,行为仪表,教之所成也。墨
服役者百八 十人,皆可使赴火蹈刃,死不还踵,化之所致也。夫刻肌肤,镵
革,被创
血, 至难也;然越为之,以求荣也。圣王在上,明好恶以示之,经诽誉以导之,亲贤 而
之,贱不肖而退之,无被创
血之苦,而有
世尊显之名,民孰不从!
故可乎可,而不可乎不可;不可乎不可,而可乎可。舜、许由异行而皆圣, 伊尹、伯夷异而皆仁,箕
、比
异趋而皆贤。故用兵者,或轻或重,或贪或 廉,此四者相反,而不可一无也。轻者
发,重者
止,贪者
取,廉者不利非 其有。故勇者可令
斗,而不可令持牢;重者可令埴固,而不可令凌敌;贪者可 令
取,而不可令守职;廉者可令守分,而不可令
取;信者可令持约,而不可 令应变。五者相反,圣人兼用而财使之。夫天地不包一
,
不生一类。海不 让
潦以成其大,山不让土石以成其
。夫守一隅而遗万方,取一
而弃其余, 则所得者鲜矣,而所治者浅矣。
治,太上养神,其次养形;治国,太上养化,其次正法。神清志平,百节 皆宁,养
之本也;
肌肤,充
腹,供嗜
,养生之末也。民
让争
卑,委 利争受寡,力事争就劳,日化上迁善而不知其所以然,此治之上也。利赏而劝善, 畏刑而不为非,法令正于上而百姓服于下,此治之末也。上世养本,而下世事末, 此太平之所以不起也。夫
治之主不世
,而可与兴治之臣不万一,以万一求不 世
,此所以千岁不一会也。
之
,淖以清,穷谷之污,生以青苔,不治其
也。掘其所
而
之,茨其所决而
之,使得循势而行,乘衰而
,虽有腐< 骨 差>
渐,弗能污也。其
非异也,通之与不通也。风俗犹此也。 诚决其善志, 防其邪心,启其善
,
其
路,与同
一
,则民
可善,而风俗可
也。所 以贵扁鹊者,非贵其随病而调药,贵其■息脉血,知病之所从生也。所以贵圣人 者,非贵随罪而鉴刑也,贵其知
之所由起也。若不修其风俗,而纵之
辟,乃 随之以刑,绳之以法,虽残贼天下,弗能禁也。
治大者不可以小,地广者制不可以狭,位
者事不可以烦,民众者教不可 以苛。夫事碎难治也,法烦难行也,求多难澹也。寸而度之,至丈必差;铢而称 之,至石必过。石称丈量,径而寡失;简丝数米,烦而不察。故大较易为智,曲 辩难为慧。故无益于治,而有益于烦者,圣人不为;无益于用,而有益于费者, 智者弗行也。故功不厌约,事不厌省,求不厌寡。功约,易成也;事省,易治也; 求寡,易澹也。众易之,于以任人,易矣。孔
曰:“小辩破言,小利破义,小 艺破
,小见不达,必简。”河以逶蛇,故能远;山以陵迟,故能
;
无为, 故能和;
以优游,故能化。
故《易》之失也,卦;《书》之失也,敷;乐之失也,;《诗》之失也, 辟;礼之失也,责;《
秋》之失也,刺。天地之
,极则反,盈则损。五
虽 朗,有时而渝;茂木丰草,有时而落;
有隆杀,不得自若。故圣人事穷而更为, 法弊而改制,非乐变古易常也,将以救败扶衰,黜
济非,以调天地之气,顺万
之宜也。圣人天覆地载,日月照,
调,四时化,万
不同,无故无新,无 疏无亲,故能法天。天不一时,地不一利,人不一事,是以绪业不得不多端,趋 行不得不殊方。五行异气而皆适调,六艺异科而皆同
。温惠柔良者,《诗》之 风也;淳庞敦厚者,《书》之教也;清明条达者,《易》之义也;恭俭尊让者, 礼之为也;宽裕简易者,乐之化也;刺几辩义者,《
秋》之靡也。故《易》之 失,鬼;乐之失,
;《诗》之失,愚;《书》之失,拘;礼之失,忮;《
秋》 之失,訾。六者,圣人兼用而财制之。失本则
,得本则治。其
在和,其失在 权。
古者设法而不犯,刑错而不用,非可刑而不刑也;百工维时,庶绩咸熙,礼 义修而任贤德也。故举天下之,以为三公;一国之
,以为九卿;一县之
, 以为二十七大夫;一乡之
,以为八十一元士。故智过万人者谓之英,千人者谓 之俊,百人者谓之豪,十人者谓之杰。明于天
,察于地理,通于人情。大足以 容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