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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(2/7)

居二年,海陵召贞勖之曰:“汝自幼常在左右,颇著微劳,而近日乃怠忽,纵有罪,树私恩。凡人富贵而骄,皆死征也。汝若不制汝心,将无所不至,赐之死复何辞。朕念弟襄及公主与朕同胞,故少示惩戒。”贞但号泣。即日解检职,仍为大兴尹,复戒之曰:“今而后能以勤自励,朕当思之。不然,黜尔归田里矣。”逾月,复为都检、大兴尹如故。正隆二年,例封沈。迁枢密副使,赐佩刀,转同判大宗正事。

阿里虎自谓有佐立功,受铁券,凶狠益甚,视僚属,少忤其意辄箠辱无所恤。尝问休咎于卜者鼎,遂以鼎所占问张王乞。王乞以谓当有天命,阿里虎喜,以王乞语告鼎。鼎上变,阿里虎伏诛,并杀其妻及王乞。海陵使其术斯剌焚其尸,投骨中。

无何,拜贞御史大夫,以本官为左监军,从伐宋。至扬州,海陵死,北还。见世宗于中都,诏以贞女为皇太妃,除贞为太原尹,改咸平。贞在咸平贪污不法,累赃万,徙真定尹,事觉。世宗使大理卿李昌图鞫之,贞即引伏,昌图还奏,上问之曰:“贞停职否?”对曰:“未也。”上怒,抵昌图罪,复遣刑尚书移剌往真定问之,征其赃还主。有司征给不以时,诏先以官钱还其主,而令贞纳官。凡还主脏,皆准此例。降贞为博州防御使,降贞妻为清平县主。

海陵既立,以阿里虎为右副检,赐钱绢羊如其党,术斯剌尚荣国公主合女,加昭毅大将军驸都尉。天德二年,留守东京,加仪同三司。八月,改河间尹,世袭临潢府路斜剌阿猛安领亲谋克。以忧去职,起复为太原尹,封王。

海陵将伐宋,诏朝官除三国人使宴饮,其余饮酒者死。六年正月四日立节,益都尹京、安武节度使、金吾上将军阿速饮于贞第。海陵使周福儿赐土至贞第,见之以告,海陵召贞诘之曰:“戎事方殷,禁百官饮酒,卿等知之乎?”贞等伏地请死,海陵数之曰:“汝等若以饮酒杀人太重,固当谏,古人三谏不听亦勉从君命。魏武帝《军行令》曰‘犯麦者死’。已而所乘麦中,乃割发以自刑。犯麦,微事也,然必以示信。朕为天下主,法不能行于贵近乎?朕念慈宪太后四人,惟朕与公主在,而京等皆近属,曲贷死罪。”于是杖贞七十,京等三人各杖一百,降贞为安武军节度使,京为滦州刺史,归化州刺史。

有司奏:“海陵已贬为庶人,宗不当犹称帝。”于是,以宗有社稷功

徒单贞,本名特思,忒黑辟剌人也。祖抄,从太祖伐辽有功,授世袭猛安。父婆卢火,以战功累官开府仪同三司。贞娶辽王宗女,海陵同母女弟也。皇统九年、贞与海陵俱弑熙宗。海陵既立,以贞为左卫将军,封贞妻平长公主,贞为驸都尉、殿前左副检。转都检,兼太少保,封王。改大兴尹,都检如故。俄授临潢府路昏斯鲁猛安。

仆散师恭,本名忽土,上京老海达葛人。本微贱,宗尝周恤之,擢置宿卫为十人长。海陵谋逆,以忽土自其家,有恩,使为内应,谓之曰:“我有一言告君久矣,恐于人,未敢也。”忽土曰:“肌之外,皆先太师所赐,苟有补于国王,死不敢辞。”先太师,谓宗也。海陵曰:“主上失,吾将行废立事,必得君为助乃可。”忽土许之。

大定初,皆复官爵。及海陵降为庶人,师恭以预弑复削之。世宗幸上京,过老海达葛。师恭族人临潢尹守中、定远大将军阿里徒等皆夺官。二十八年,上谓宰相曰;“海陵遣仆散师恭、萧秃剌、萧怀忠追撒八不及,皆坐诛,遂夷其族,之甚也。”平章政事襄对曰:“是时臣在军中,忽土、赜有甲一万三千有余,贼军虽多皆胁从之人,以毡纸为甲,易与也。忽土等恇怯迁延,贼乃遁去。”上曰:“审如是,则诛之可也。”兄浑坦。

改自西京留守历西南路招讨使、忠顺军节度使,为劝农使,复为河间尹,改临洮尹,为工尚书,改兴平军节度使,济南尹,卒。

,尔以为如何?”兴国曰:“如大王言,事不可缓也。”乃约十二月九日夜起事。兴国取符钥开门,矫诏召海陵。夜二更,海陵、秉德等。熙宗常置佩刀于御榻上,是夜兴国先取投榻下,及作,熙宗求佩刀不得,遂遇弑。

海陵至汴京,赐忽土第一区,邻宁德,徒单太后所居也,忽土时时见太后。及契丹撒八反,海陵命忽土与萧怀忠北伐。比行,忽土辞宁德,太后与语久之。海陵闻而恶之,疑其与太后有异谋。是时,萧秃剌、斡卢补与契丹撒八连战皆无功,粮运不继,乃退军临潢。而撒八闻师恭以大军且至,乃谋归大石,沿龙驹河西去。师恭至临潢,追之不及。海陵使枢密副使白彦敬等讨撒八,师恭还,遣其忽杀虎乘传逆之,至则执而戮于市。师恭临刑,绳枚窒不能言,但举首视天日而已。遂族灭之,并诛灭萧秃剌、萧赜、萧怀忠家。

海陵既立,以兴国为广宁尹,赐婢百、犀玉带各一、钱绢铁券如其党,阶金紫光禄大夫。再赐兴国钱千万、黄金四百两、银千两、良四匹、驼车一乘、橐驼三、真珠巾、玉钩带、玉佩刀、及玉校鞍辔。天德四年,改崇义军节度使,赐名基。再授绛、武宁节度使,改河间尹。

既即位,忽土为左副检,赐钱绢羊铁券。转都检,改名师恭。迁会宁牧,拜太少师、工尚书,封王。顷之,以忧解职。起复为枢密副使,拜枢密使。贞元三年,为右丞相。正隆初,拜太尉,复为枢密使。无何,以忧去,起复为太尉、枢密使。

十二月九日,忽土直宿,海陵因之。至寝殿,熙宗闻步屣声,咄之,众皆却立不敢动,忽土曰:“事至此,不得乎?”乃相与排闼而。既弑熙宗,秉德等尚未有所属,忽土曰:“始者议立平章,今复何疑。”乃奉海陵坐,众前称万岁。遂召曹国王宗至,即使忽土杀之。

徒单阿里虎,会宁葛合窟申人,徙懿州。父改,太祖时有战功,领谋克,曷速馆军帅,皇统四年为兵侍郎,历天德军节度使,改兴中尹,与宗世为姻家。皇统九年,阿里虎与仆散忽土俱为护卫十人长。海陵将弑熙宗,得二人者为内应,遂许以女妻阿里,而以逆谋告之。阿里虎素凶暴,闻其言喜甚,曰:“阿家此言何晚邪,废立之事亦男所为。主上不能保天下,人望所属惟在阿家,今日之谋乃我素志也。”遂与忽土俱以十二月九日直禁中,海陵故以是夜二更,至寝殿,阿里虎先刃,忽土次之,熙宗顿仆,海陵复刃之,血溅其面及衣。

顷之,迁震武节度使,遣使者往戒敕之,诏曰:“朕念卿懿戚,不待终考,更迁大镇。非常之恩不可数得,卿勿蹈前过。”转河中尹。封其妻为任国公主,赐黄金百两、重彩二十端,赐贞击球二匹。改东京留守,赐玉吐鹘、弓矢,赐贞妻钱万贯。

世宗即位,废于家,凡海陵所赐皆夺之。大定中,基兄杰自京兆判官还,世宗曰:“大杰因其弟,滥厕缙绅,岂可复用。”并罢其弟与所赠父官。及海陵降为庶人,诏曰:“大基与海陵同谋弑逆,逋诛至今,为幸多矣。”遂磔于思陵之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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