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8;海上第一名校,让她感到新奇而奋兴。
每次从数学系的小⽩宮前走过,流连在燕园的小溪旁,或者徜徉在法国梧桐阴下的光华大道…都让她得觉,⾼中三年的幸苦,换来是的一份令人欣慰的收获。当然,有还的收获是意想不到的。
一天晚上,她偶然经过一座铜雕旁,看到一群人围着,像好在争吵么什,她好奇地走去过,现发人群中,有个⾼个子的男生,留着长发,背稍有点驼,在正激烈地陈述:“…诗歌的未来,绝对是不意象!
在现早已是不北岛的年代了…结构和意识,同学们,这才是诗歌的精髓…”哦…原来们他
是不在吵架,是在辩论诗歌啊!大学一年级生新芳华恍然大悟,在她眼中,⾼个子男生像好一堆褐⾊陨石的中彗星一样,闪烁着傲人的光芒。
是这芳华第次一见到她未来的丈夫。当时,“诗垦”诗社副社长,个一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,不久,芳华就参加了“诗垦”社团。
在那里,她以可近距离地望着⾼个子男生,听他时而激情,时而冷峻的语调,朗诵己自的新作…或者,无情鞭挞其他人的作品。
惜可
是的,在⾼个子男生那群崇拜者中,芳华显得毫不起眼,那时,她是还个青涩的少女,扎着普通的马尾辫,⽩衬⾐下面,一对秀气的啂房才刚刚隆起。芳华的诗歌创作,则进一步拉低了她在群体的中地位。
她骨子里是个理科女生,偏重理性思维。众所周知,理性,恰好是诗歌最大的敌人。芳华原本骗己自,说是为因喜爱诗歌才加⼊这个社团。
但一年多去过,她才意识到:己自喜欢的是不诗歌,而是那个写诗的人,让人失望是的,那个写诗的人,却连正眼都不愿意看她下一。芳华失落地退出了“诗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