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克。
“你留着!”他冲口而出“我反正每一个字都记得。”
我无法对他声音里苦涩的震动听而不闻,因此试着要让他改变主意。但他丝毫不为所动,他似乎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。
“如果我自己留着,迟早我会把它撕毁。所以最好是你帮我保存起来。而且,谁知道呢?也许我们哪天会再见面。”
即使如此,我还是决定要在他离开日期变更线岛之前,将明信片归还给他。但是法兰克离开的那天早上,马拉福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分了心。
将近一年之后,我真的和这个挪威人再度相聚,像这样绝妙的巧合让生命更有滋味,它定期为我们滋生希望,期待确然有个神秘的力量在看顾着我们,时而拨弄一番命运之弦。
机会向我宣示,在我眼前的,并不仅只是一张风景明信片。从今天开始,我还拥有法兰克写给薇拉的一封长信,那是在四月和她见面之后所写。我认为这是个人得意之作,因为这稀有的信件竟然落入我的手中——假如我不是在半年之后,在马德里巧遇法兰克,便不可能有此殊荣。我们甚至在皇宫饭店见面,他就是坐在这家饭店里写信给薇拉的。那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。
在他写给薇拉的信里,法兰克形容我们在塔弗尼都见证到的一些事件。很可理解地,他谈到许多安娜与荷西的事,不过他也提到我们之间的一些对话。
我想要完整呈现这封长信,但时而受到一些诱惑,很想针对法兰克的看法,补充一些我自己的见解。然而,我终究决定在附上自己的太多眉批注解之前,先让这封给薇拉的信保留原貌,重新抄录一遍。
当然,我很高兴拥有眼前的这封长信,有个重要原因是,它让我可以研究五十二种箴言句型。就这点而言,容我简单陈述,若要因此而推论我只是在盗取私人信笺,那就是全然的误导视听。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。不过我在后记之中,会再回头谈及这点。
再过短短数月,我们就要进入二十一世纪。我感到时光的消逝如飞。时间真是过得越来越快。
自从我还是个小男孩——还不是很久以前的事——我就知道,当见到下一个千禧年,我的年纪就已经是六十七足岁了。这个想法总是让我觉得目眩神迷,却也心惊不已。我在这个世纪向席拉告别。她过世的时候才五十九岁。
或许我会在千禧年回到日期变更线小岛。我考虑要将法兰克给薇拉的信放入时光胶囊之中,封存一千年。我怀疑在此之前真有公开它的必要,信中的箴言也是如此。一千年并不长,尤其当你拿它和这些箴言所包含的千百万年作比较的话。然而,要消灭我们这些暂时存在的凡人行过的足迹,一千年是绰绰有余,它也足以让安娜?玛丽亚?玛雅的故事,成为远古时代的一则神话。
在我的余生之中,我想说的这些话是否有人聆听已然无足轻重。重要的是在某一个时刻,应该要有人去说。或许这就是我开始思考这个时光胶囊的原因。也许在一千年之后,这世界不再是这么纷纭扰攘的一个地方。
重新展读给薇拉的信之后,我终于觉得可以开始收拾席拉的衣物。时候到了。有些救世军的人明天会来,他们保证会带走所有的东西。他们甚至会搬走那许多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古旧物什。感觉起来像是扯下一个老燕巢,好些年没有燕子住在里面。
不久我就会被认定为一个鳏夫。这也一样是人生。我不再燃亮我的眼眸,去看席拉的彩色照片。
思及近来对过去的种种缅怀眷恋,似乎很难想象即使是现在,我还是很想吞下薇拉的神奇不老药。我绝对会喝,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,即使我无法确定要如何找到另一个人,给她另一半。对席拉来说,横竖已经太迟。去年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化学疗法。
明天我已经有了计划。我邀请了克利斯?贝特来与我共进晚餐。克利斯是克罗伊登新图书馆的馆长。我是他的常客。这个小镇竟然有座设有手扶电梯的图书馆,真是莫大的光荣。克利斯是个有商业头脑的家伙。我不相信他在马拉福的酒吧里,会点起我的打火机,或者是因为看到那许多蟾蜍而觉得恶心反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