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,就救不了命,治不了病。现在君臣相交,没有父子间的恩泽,却想用施行仁义去控制臣下,那么君臣之间的交往必定会出现裂痕。况且父母对于子女,生了男孩就互相祝贺,生了女孩就把她杀了。子女都出自父母的怀抱,然而是男孩就受到祝贺,是女孩就杀了的原因,是考虑到今后的利益,从长远利益打算的。所以父母对于子女,尚且用计算利弊相对待,何况是对于没有父子间恩泽的人呢?现在学者游说君主,都要君主抛弃求利的打算,而采用相爱的原则,这是要求君主有超过父母对于子女的亲情,也就属于不善于谈论恩泽问题的谎言和欺诈了,所以明君是不接受的。圣人治理国家,一是能详细地考察法律禁令,法律禁令彰明了,官府事务就会得到妥善治理;二是能坚决地实行赏罚,赏罚不出偏差,民众就会听从使唤。民众听从使唤,官府事务得到妥善处理,国家就富强;国家富强,兵力就强盛。结果,统一天下的大业也就随之完成了。统一天下,是君主最大的利益。君主怀着统一天下的目的来治理国家,所以他根据能力任用官员,实行赏罚没有私心。要让士人民众明白,为国家尽力拼死,功劳就可建立,爵禄就可获得;获得爵禄,富贵的事业就完成了。富贵是臣子最大的利益。臣子怀着取得富贵的目的来办事,所以他们会冒着生命危险力、事,竭尽全力。死而无怨。这叫做君主不讲仁爱,臣下不讲忠心,就可以因此统一天下了。
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觉的情况下,才会戒惧;在一定要受惩罚的情况下,才不敢再犯。在不能被察觉的情况下,他就会放肆;在不会受惩罚的情况下,他就要横行。把廉价的东西放在冷僻之处,即使是曾参、史{鱼酋}这样有修养的人也有偷窃的嫌疑;把百金放置在闹市中,即使出名的盗贼也不敢取走。不被察觉,曾参、史绍就可能在暗处于坏事;一定察觉;大盗就不敢在闹市上取走放置的百金。所以明君治理国家,多设耳目,重罚罪犯,使民众由于法令而受到约束,不靠廉洁的品德而停止作恶。母亲爱护子女要倍于父亲,然而父亲严令子女的效果更十倍于母亲;官吏对于民众没有爱心,然而对于民众发号施令,其效果更要万倍于父亲。母亲过分宠爱子女,命令就行不通;官吏运用刑罚的威严,命令就能让人服从。采用威严的略好,还是仁爱的策略好,由此也就可以决断了。况且父母寄希望于子女的,行动上是想让他们安全有利,做人上是想他们不去犯罪。君主对于民众,危难时就要他们拼死作战,安定时就要他们尽力耕作。父母怀着深厚的爱,把子女安排在安全有利的环境中,但子女却不听父母的话;君主在不用爱与利的条件下要求民众为自己出死力,命令却能行得通。明君懂得这些,所以不培养仁爱之心而加强威严之势。所以母亲对子女厚爱,子女多数不好,是因为宠爱的结果;父亲不偏爱,常用体罚,子女多数,很好,是因为严厉的结果。
现在普通人家治理产业,用忍受饥寒来相互勉励,用吃苦耐劳来相互督促,即使遭到战争的灾难,荒年的祸患,仍然能吃饱穿暖的,一定是这种人家;用吃好穿好来相互爱怜,用安逸享乐来相互照顾,遇到灾荒年月,卖妻卖儿的,一定是这种人家。所以把法作为治国原则,虽在开始时艰苦,日后定得长远益处;把仁作为治国原则,虽有一时的快乐,日后必定困苦交迫。圣人权衡法和仁的轻重,选择利益最大的一方,所以用法来相互强制,而抛弃仁人的相互怜爱。学者的话都说要减轻刑罚,这是乱国亡身的方法。大凡赏罚坚决,是为了鼓励立功和禁止犯罪。赏赐优厚,想要的东西就会迅速得到;刑罚重,厌恶的东西就能很快禁止。要想得到利益的人必然厌恶祸害,祸害是和利益相反的东西。违反自己的欲望,怎能不厌恶呢?要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必然厌恶动乱,动乱是安定的反面。因此迫切希望治理好国家的人,赏赐一定优厚;非常厌恶动乱的人,刑罚一定很重。现在主张轻刑的人,不太厌恶动乱,也不太想治理好国家。这种人不但不懂策略,也不懂道理。因此判断一个人贤与不贤、笨与智的方法,在于他对赏罚轻重的看法。况且重刑,不单是为的惩罚人。明君的法度是供人度量行为的准则。惩治大盗,不只是惩治大盗本身;如果只是惩治大盗本身,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死囚。对小偷用刑,不只是惩治小偷本身;如果只是惩治小偷本身,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苦役犯。所以说:严惩一个坏人的罪行来禁止境内的奸邪,这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