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上德】
【用民】
三曰:为天下及国,莫如以德,莫如行义。以德以义,不赏而民劝,不罚而邪止。此神农、黄帝之政也。以德以义,则四海之大,江河之,不能亢矣;太华之
,会稽之险,不能障矣;阖庐之教,孙、吴之兵,不能当矣。故古之王者,德回乎天地,澹乎四海,东西南北,极日月之所烛。天覆地载,
恶不臧。虚素以公,小民皆之,其之敌而不知其所以然,此之谓顺天。教变容改俗,而莫得其所受之,此之谓顺情。故古之人,
隐而功著,形息而名彰,说通而化奋,利行乎天下,而民不识,岂必以严罚厚赏哉?严罚厚赏,此衰世之政也。三苗不服,禹请攻之,舜曰:“以德可也。”行德三年,而三苗服。孔
闻之,曰:“通乎德之情,则孟门、太行不为险矣。故曰德之速,疾乎以邮传命。”周明堂金在其后,有以见先德后武也。舜其犹此乎!其臧武通于周矣。晋献公为丽姬远太
。太
申生居曲沃,公
重耳居蒲,公
夷吾居屈。丽姬谓太
曰:“往昔君梦见姜氏。”太
祠而膳于公,丽姬易之。公将尝膳,姬曰:“所由远,请使人尝之。” 尝人,人死;
狗,狗死。故诛太
。太
不肯自释,曰:“君非丽姬,居不安,
不甘。”遂以剑死。公
夷吾自屈奔梁。公
重耳自蒲奔翟。去翟过卫,卫文公无礼焉。过五鹿,如齐,齐桓公死。去齐之曹,曹共公视其骈胁,使袒而捕池鱼。去曹过宋,宋襄公加礼焉。之郑,郑文公不敬,被瞻谏曰:“臣闻贤主不穷穷。今晋公
之从者,皆贤者也。君不礼也,不如杀之。”郑君不听。去郑之荆,荆成王慢焉。去荆之秦,秦缪公
之。晋既定,兴师攻郑,求被瞻。被瞻谓郑君曰:“不若以臣与之。”郑君曰:“此孤之过也。”被瞻曰:“杀臣以免国,臣愿之。”被瞻
晋军,文公将烹之,被瞻据镬而呼曰:“三军之士皆听瞻也:自今以来,无有忠于其君,忠于其君者将烹。”文公谢焉,罢师,归之于郑。且被瞻忠于其君,而君免于晋患也;行义于郑,而见说于文公也。故义之为利博矣。墨者钜
孟胜,善荆之
城君。
城君令守于国,毁璜以为符,约曰:“符合听之。”荆王薨,群臣攻吴起,兵于丧所,
城君与焉。荆罪之,
城君走。荆收其国。孟胜曰:“受人之国,与之有符。今不见符,而力不能禁,不能死,不可。” 其弟
徐弱谏孟胜曰:“死而有益
城君,死之可矣;无益也,而绝墨者于世,不可。”孟胜曰:“不然。吾于
城君也,非师则友也,非友则臣也。不死,自今以来,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,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,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。死之,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。我将属钜
于宋之田襄
。田襄
,贤者也,何患墨者之绝世也?”徐弱曰:“若夫
之言,弱请先死以除路。”还殁
前于孟胜。因使二人传钜
于田襄
。孟胜死,弟
死之者百八十。三人以致令于田襄
,
反死孟胜于荆,田襄
止之曰:“孟
已传钜
于我矣,当听。”遂反死之。墨者以为不听钜
不察。严罚厚赏,不足以致此。今世之言治,多以严罚厚赏,此上世之若客也。
伏罪哉!复事矣。”石渚辞曰:“不私其亲,不可谓孝
;事君枉法,不可谓忠臣。君令赦之,上之惠也;不敢废法,臣之行也。”不去斧锧,殁
乎王廷。正法枉必死,父犯法而不忍,王赦之而不肯,石渚之为人臣也,可谓忠且孝矣。
四曰:凡用民,太上以义,其次以赏罚。其义则不足死,赏罚则不足去就,若是而能用其民者,古今无有。民无常用也,无常不用也,唯得其为可。阖庐之用兵也,不过三万。吴起之用兵也,不过五万。万乘之国,其为三万五万尚多,今外之则不可以拒敌,内之则不可以守国,其民非不可用也,不得所以用之也。不得所以用之,国虽大,势虽便,卒虽众,何益?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,其民不为用也。用民之论,不可不熟。剑不徒断,车不自行,或使之也。夫
麦而得麦,
稷而得稷,人不怪也。用民亦有
,不审其
,而祈民之用,惑莫大焉。当禹之时,天下万国,至于汤而三千馀国,今无存者矣,皆不能用其民也。民之不用,赏罚不充也。汤、武因夏、商之民也,得所以用之也。
、商亦因齐、秦之民也,得所以用之也。民之用也有故,得其故,民无所不用。用民有纪有纲。壹引其纪,万目皆起;壹引其纲,万目皆张。为民纪纲者何也?
也恶也。何
何恶?
荣利,恶辱害。辱害所以为罚充也,荣利所以为赏实也。赏罚皆有充实,则民无不用矣。阖庐试其民于五湖,剑皆加于肩,地
血几不可止。句践试其民于寝
,民争
火,死者千馀矣,遽击金而却之。赏罚有充也。莫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,勇者以工,惧者以拙,能与不能也。夙沙之民,自攻其君而归神农。密须之民,自缚其主而与文王。汤、武非徒能用其民也,又能用非己之民。能用非己之民,国虽小,卒虽少,功名犹可立。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,皆能用非其有也。用非其有之心,不可察之本。三代之
无二,以信为
。宋人有取
者,其
不
,倒而投之鸂
。又复取
,其
不
,又倒而投之鸂
。如此三者。虽造父之所以威
,不过此矣。不得造父之
,而徒得其威,无益于御。人主之不肖者,有似于此。不得其
,而徒多其威。威愈多,民愈不用。亡国之主,多以多威使其民矣。故威不可无有,而不足专恃。譬之若盐之于味,凡盐之用,有所托也。不适,则败托而不可
。威亦然,必有所托,然后可行。恶乎托?托于
利。
利之心谕,威乃可行。威太甚则
利之心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