累迁"三字,不可通,今据北史卷八六删。
[九] 零县民魏双成失牛 诸本"零"下有"陵"字。按魏书卷一○六地形志中济州南清河郡有零县,无零陵。"陵"字衍,今据地形志删。
[一○] □觊隆 诸本"觊"作"顗",北史卷八六作"觊"。按本书卷四四儒林传序称治春秋者有□觊,即□觊隆的省称,今据改。
[一一] 寻起为司直廷尉正 诸本"司"作"日",北史卷八六作"司"。按隋书卷二七百官志后齐大理寺有"司直"十人。"日"字误,今据改。
[一二] 初琼任清河太守 按前云琼为南清河太守,南清河属济州,故下文□济州刺史裴献伯酷于用法,有"刺史恶,太守善"之语,这里"清河"上当脱"南"字。
[一三] 赵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频告谋反 诸本"河"上无"清"字,北史卷八六、册府卷六一八七四二八页有。按"河南中"不可通。魏书卷一二孝静纪天平元年置四中郎将,济北置南中。这里南中即指南中郎将辖区。诸本脱"清"字,今据补。
[一四] 迁左丞行徐州事 北史卷八六作"迁徐州行台左丞,行徐州事",这里略去"徐州行台"四字,便像以尚书省左丞出任行徐州事,删节失当。
[一五] 祖法寿魏书有传父翼宗 按魏书卷四三房法寿传,法寿子伯祖,伯祖子翼北史卷三九同,则法寿是房豹曾祖,这里"祖"上当脱"曾"字。"翼宗"作"翼"乃双名单称。
[一六] 未能免俗为复尔耳 诸本无"耳"字,据北史卷三九房豹传及册府卷八○七九五九五页补。
[一七] □用士人为县宰 诸本"士"作"土",殿本依北史卷八六路去病传改。按用士人为县宰,事见本书卷三八元文遥传。"土"字讹,今从殿本。
[一八] 发诏褒扬隋大业中卒于冀氏县令 北史卷八六"褒扬"下有"去病后以尉迟迥事"一句,语尚未完,显有脱文。则所谓"大业中卒于冀氏县令"者,是否去病,尚不可知。
译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