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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三(3/7)

亡。范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,二人丧没,亲邻畏远, 莫敢营视。叔孙并爲殡瘗,躬恤病者,并皆得全。乡曲贵其义 行,莫有呼其名者。宋孝武孝建初,除竟陵王国中军,不就。 义兴吴国夫亦有义让之美,人有窃其稻者,乃引还,爲设 酒食,以米送之。

卜天与,吴兴余杭人也。父名祖,宋武帝闻其有干力,召 补队主。从征伐,封关中侯,历二县令。

天与善射,弓力兼倍,容貌严毅,笑不解顔。文帝以其旧 将子,使教皇子射。元嘉二十九年,爲广威将军,领左细仗。 元凶入弑,事变仓卒,旧将罗训、徐罕皆望风屈附。天与不暇 被甲,执刀持弓,疾呼左右出战。徐罕曰:“殿下入,汝欲何 爲?”天与骂曰:“殿下常来去,云何即时方作此语,只汝是 贼手。”射劭于东堂,几中。逆徒击之,臂断,乃见杀。其队 将张弘之、朱道钦、陈满与天与同出拒战,并死。孝武即位, 赠天与龙骧将军、益州刺史,諡曰壮侯,车驾临哭。弘之等各 赠郡守。给天与家长禀。

子伯宗殿中将军。明帝泰始初领幢,击南贼于赭圻,战没。 伯宗弟伯兴官至南平昌太守、直合,领细仗队主。升明元年, 与袁粲同谋伏诛。

天与弟天生,少爲队将,十人同火。屋后有一坑广二丈馀, 十人共跳之皆度,唯天生坠。天生乃取实中苦竹,剡其端使利, 交横布坑内,更呼等类共跳,并惧不敢。天生乃复跳之,往反 十余,曾无留碍,衆并叹服。以兄死节,爲孝武所留心。大明 末,爲弋阳太守。明帝泰始初,与殷琰同逆被斩。

许昭先,义兴人也。叔父肇之坐事系狱,七年不判。子侄 二十许人,昭先家最贫薄,专独料诉,无日在家,饷馈肇之, 莫非珍新。资産既尽,卖宅以充之。肇之诸子倦怠,唯昭先无 有懈息,如是七载。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,肇之事由此得释。 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,家贫无以殡送,昭先卖衣物以营 殡葬。舅子三人并幼,赡护皆得成长。昭先父母皆老病,家无 僮役,竭力致养,甘旨必从。宗党嘉其孝行。雍州刺史刘真道 板爲征虏参军,昭先以亲老不就;补迎主簿,昭先以叔未仕, 又固辞。

余齐人,晋陵晋陵人也。少有孝行,爲邑书吏。宋大明二 年,父殖在家病亡,信未至。齐人谓人曰:“比肉痛心烦,有 如割截。居常惶骇,必有异故。”信寻至,以父病报之。四百 馀里,一日而至。至门,方知父死,号踊恸绝,良久乃苏。问 父所遗言,母曰:“汝父临终,恨不见汝。”齐人即曰:“相 见何难。”于是号叫殡所,须臾便绝。州县上言,有司奏改其 里爲孝义里,蠲租布,赐其母谷百斛。

孙棘,彭城人也。宋大明五年,发三五丁,弟萨应充行, 坐违期不至。棘诣郡辞列:“棘爲家长,令弟不行,罪应百死, 乞以身代萨。”萨又辞列自引。太守张岱疑其不实,以棘、萨 各置一处,报云“听其相代”顔色并悦,甘心赴死 。棘妻许 又寄语属棘:“君当门户,岂可委罪小郎?且大家临亡,以小 郎属君。竟未妻娶,家道不立。君已有二儿,死复何恨。”岱 依事表上,孝武诏特原罪。州加辟命,并赐帛二十疋。

先是,新蔡徐元妻许二十一丧夫,子甄年三岁,父揽湣其 年少,以更适同县张买。许自誓不行,父逼载送买。许自经气 绝,家人奔赴,良久乃苏。买夜送还揽。许归徐氏,养元父季。 元嘉中,八十馀卒。

又明帝泰始二年,长城吴庆恩杀同郡钱仲期。子延庆属役 在都,闻父死驰还,于庾浦埭逢庆恩,手刃杀之,自系乌程狱。 吴兴太守郗顒表不加罪,许之。

何子平,庐江灊人也。曾祖楷,晋侍中。祖友,会稽王道 子骠骑谘议参军。父子先,建安太守。

子平世居会稽,少有志行,事母至孝。扬州辟从事史,月 奉得白米,辄货巿粟麦。人曰:“所利无几,何足爲烦。”子 平曰:“尊老在东,不办得米,何心独飨白粲。”每有赠鲜肴 者,若不可寄致至家,则不肯受。母本侧庶,籍注失实,实未 及养,而籍年已满,便去职归家。时镇军将军顾觊之爲州上纲, 谓曰:“尊上年实未八十,亲故所知,州中差有微禄,当啓相 留。”子平曰:“公家正取信黄籍,籍年既至,便应扶侍,何 容苟冒荣利。”乃归家竭力供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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