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彦能者,陵州人。至正十八年,贼犯陵州,彦能与家人谋所往。其姊久嫠居,寓彦能家,先曰:“我丧夫二十年,又无后,不死何为?苟辱,则辱吾弟矣。”赴井死。其妻刘氏语彦能曰:“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,兹不幸逢
离,必不负君,君可自往,妾
井矣。”彦能二女及
先是,其完者帖木儿,年十四,与父
城,见执于贼。完者拜哭,请以
代父死。贼
完者姿秀,遂挈以从。久之,乃获脱归,访母尸并玉莲葬焉。
黄仲起妻朱氏,杭州人。至正十六年,张士诚寇杭州,其女临安仓皇言曰:“贼至矣,我别母求一死也。”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,且指朱氏母
曰:“为我看守,日暮我当至也。”朱氏闻之,惧受辱,遂与女俱缢死。
周妇氏,松
人,
姿
。至正十五年,随其夫避
麻鹥山中,为贼所得。胁之曰:“从我多与若金,否则杀汝。”
氏曰:“宁剖我心,不愿汝金。”贼以刀磨其
,
氏因大詈曰:“碎呙贼,汝碎则臭,我碎则香。”贼怒,刳其
而去,年二十九。
吴守正妻禹氏,名淑静,字素清,绍兴人。至正十六年,徙家崇德之石门。淑静尝从容谓守正曰:“方今群盗蜂起,万一不测,妾惟有死而已,不使人污此也。”是年夏,盗陷崇德,淑静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。有盗数辈奔
其舟,将犯淑静,淑静乃抱幼女投河死。
陈淑真。富州陈璧之女。璧故儒者,避移家龙兴。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。至正十八年,陈友谅寇龙兴,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,乃取琴坐牖下弹之。曲终,泫然
涕曰:“吾绝弦于斯乎!”父母怪,问之,淑真曰:“城陷必遭辱,不如早死。”明日贼至,其居临东湖,遂溺焉。
浅不死,贼
矢胁之上岸,淑真不从,贼
杀之。
丁尚贤妻李氏,汴梁人。年二十余,有姿容。至正十五年,贼至,虏之。李氏怒曰:“吾家六世义门,岂能从贼以辱
乎!”于是阖门三百余
俱被害
妾冯氏,见其母已死,叹曰:“我生何为,徒受辱耳!”亦自缢死。继而仲起弟妻蔡氏,抱幼
玄童,与
母汤氏皆自缢。及暮,贼至,见诸尸满室,执仲起将杀之,哀求得脱。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。
也先忽都,蒙古钦察氏,大宁路达鲁赤铁木儿不
之妻,以夫恩封云中郡君。夫坐事免官,居大宁。至正十八年,红巾贼至,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走尼寺中,为贼所得,令与众妇
衣,拒不肯为。贼吓以刃,也先忽都骂曰:“我达鲁
赤妻也,汝曹贼也,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。”贼怒杀之。玉莲因自缢者凡三,贼并杀之。
。
焦士廉妻王氏,博兴人,养姑至孝。至正十七年,贵作
,官军竞
虏掠。王氏被执,绐曰:“我家墓田有藏金,可共取也。”信之,随王氏至墓所。王氏哭曰:“我已得死所矣,实无藏金,汝可于此杀我。”乃与妾杜氏皆遇害。
秦闰夫妻柴氏,晋宁人。闰夫前妻遗一尚幼,柴氏鞠如己
。未几柴氏有
,闰夫病且死,嘱柴氏曰:“我病不复起,家贫,惟二幼
,汝能抚其成立,我死亦无憾矣。”闰夫死,家事日微,柴氏辛勤纺绩,遣二
就学。至正十八年,贼犯晋宁,其长
为贼驱迫,在围中,既而得脱。初在贼时,有恶少与张福为仇,往灭其家。及官军至,福诉其事,事连柴氏长
,法当诛。柴氏引次
诣官泣诉曰:“往从恶者,吾次
,非吾长
也。”次
曰:“我之罪可加于兄乎!”鞫之至死不易其言。官反疑次
非柴氏所
,讯之他囚,始得其情。官义柴氏之行,为之言曰:“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,
趋死而能成母之志,此天理人情之至也。”遂释免其长
,而次
亦得不死。时人皆以为难。二十四年,有司上其事,旌其门而复其家。
李顺儿者,许州儒士李让之女也。聪慧,颇涉经传,年十八,未嫁。至正十五年,贼陷钧州,密迩许昌。父谓其母曰:“吾家以诗礼相传,此女必累我。”女闻之,泣曰:“父母可自逃难,勿以我为忧。”须臾于后园内自经而死。
又有赵氏者,平人,年二十,未嫁。寇
,赵被驱迫以行,度不能免,绐贼曰:“吾取所藏金以遗汝。”贼信之,遂还,投于厕而死。
浦城徐嗣源之女。略通经史,每诵文天祥《六歌》,必为之泣。至正十五年,青田贼寇浦城,徐氏从嗣源逃旁近山谷。贼持刀
害嗣源,徐氏前曰:“此吾父也,宁杀我。”贼舍父而止徐氏。徐氏语父曰:“儿义不受辱,今必死,父可速去。”贼拘徐氏至桂林桥,拾炭题诗
间,有“惟有桂林桥下
,千年照见妾心清”之句。乃厉声骂贼,投于
。贼竞
之。既而乘间复投
死。
时同郡李宗颐妻夏氏,名婉常,亦儒家女。与女匿居后圃中,贼至,挟其女共投井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