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看着要熄了,他不得不把军褂扒下来点上火烧。烧完了军褂,烧军帽,烧裤子,直到烧完身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——裤头。
他变得赤裸裸的了。
他赤裸裸地站着、抖着,等待着必将开始的一场原始而野蛮的搏斗。他已和动物没有任何区别了,来自人类文明社会的一切,都被一把火烧光了。
焚烧肮脏短裤的火一点点由炽黄变得幽蓝,眼见着要灭了.
那只复仇的狼开始试探着,一步步向他逼…
他突然想起了那一小条曾经十分宝贵过的狼崽肉,他想把它还给那条狼,以谋求一种强者之间的和平。
他弯下腰,拾起脚下的狼崽肉,友好地抛了过去,狼将身子向后一闪,理都不理,又向他面前跳。
蓝色的火焰还剩下一缕,他才记起了脚下的破皮靴,他以为皮靴也能燃烧,想把皮靴也脱下来烧掉。
脱皮靴时,摸到了那把已被他忘却了的匕首,他兴奋极了,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。他不脱皮靴了,拔出匕首牢牢握在手中,像狼一样狞笑着,吼着。
“来吧!来吧!”
狼来了,扑上来了。他身子一闪,狼扑了个空。狼并不为第一轮攻击的失败而沮丧,它转身望着他,又一步步向他面前逼,准备发动第二轮攻击。
狼的眼睛里冒着绿幽幽的光。
狼又扑了上来,他身子一缩,用匕首一挡竞将狼的前腿刺中了;狼嗥叫着,从他头顶上窜了过去。
他被这胜利激动了,用没了人腔的声音切齿吼道:
“来呀,你再来呀!”
狼不来了。它似乎已知道面前的对手很难对付,窜入黑暗的草从中不见了。
他笑了,为生存竞争中的又一次胜利笑了。原来狼并不可怕,人本来也是狼!元帅、将军、政治家们是大狼,芸芸众生们是小狼,人生就是连续不断地厮咬!厮咬!再厮咬!生命力强悍的狼——不论是大狼还是小狼,都不应该倒在人生的厮咬中!就像他尚武强…
他没倒下,他握着滴血的匕首牢牢站立在大地上。匕首上的血,是又一个对手为自己的失败付出的代价。他什么也没有失去,脖子没被咬断,胳膊还自如地动作着,足以应付三五个回合,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完整无缺,就连大腿根那一串雄性的标志物也还在那里安然地悬着。他用糊着狼血的手,抚摸着自己多毛的胸脯,多毛的大腿和大腿中那串使他自豪的肉,仿佛在对自己的生命进行一次庄严的检阅。检阅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,他手中的匕首一挥,又发出了一阵疹人的狂笑和吼叫:
“来呀!哈哈!哈哈…你再来呀…”
没有应战的回声,只有山风在紧一阵慢一阵地刮,树叶和灌木发出一阵阵单调的沙沙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