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她绝下可以住在这里。
路森试图摆脱凯蒂。不过她一旦决定,就像牛头犬一般坚持。不对,牛头犬这个形象不对,应该是小猎犬。没错,他比较喜欢这样的比喻。一只可爱的金毛小猎犬挂在他的手臂上,意志坚定地咬著他的衬衫袖缘,死不放手。几次想把她甩到墙上去都不成,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让她松口放开他。
没错,情况相同。尽管活了好几百年,路森一向拙于应付这一类的事。依他的经验,人类相当烦人,永远都在闯祸,尤其是女人。只要碰上落难少女,他就一败涂地。他已算不出多少次被陷入麻烦的女人绊住,整个生活因此陷入混乱,接下来他就为了这个女人打架、决斗或是去打仗。当然,他总是获胜才能保住性命。然而,不知道为什么,他总是没办法得到那个女人。每次到了最后,所有的努力和生命中的遽变,都让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和别的男人离开。
不,这次情况不同。黎凯蒂这个编辑不是落难少女。事实上,在她眼中,显然他才是有难的一方。她是“为了他好”才留下来过夜。在她心中,那是在拯救他,而且打算“如果他昏睡过去,每个小时要叫醒他一次”只因为他太愚蠢了,居然拒绝去看医生。他们一在客厅坐下,她就这么宣布,然后平静地从茶壶中拿出茶包,在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的同时,把茶倒好。
路森不需要她帮忙。他的头并没有真的撞得很疼,而且即使真的撞痛了,他的身体也脑旗速自我治疗。不过这件事不能跟她讲,他只能尽量严苛、坚定地说:“黎小姐,我不要你帮忙,我可以照顾自己。”
她镇静地点点头,啜了一口茶,愉快地微笑说道:“如果你头上没有像回教徒似的缠著一条美丽却沾满血迹的茶巾,我会更加认真考虑你的意见。”
路森警觉地伸手去摸,只摸到他忘了拿掉的茶巾。他开始解开它的时候,凯蒂加上一句:“不必因为我而拿掉。你顶著它还满可爱的,比较不吓人。”
路森咆哮著扯下那条有花朵图案的茶巾。
“你为什么要咆哮?”他的编辑睁大了眼睛问道。
“我没有咆哮。”
“有。”她露齿一笑,样子非常开心。“喔,你们男人真是可爱。”
路森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这场战斗,他完全找不到理由叫她离开。
如果控制她的心智呢?
他一向规定自己避免使用心智控制的技巧,而且也有一段时间没有练习了。通常没有使用的必要,因为他们全家都转为血液银行的客户,以此为食,不必出外狩猎。但是眼前这个情况显然有必要采取心智控制。
他看着凯蒂喝茶,试著进入她的大脑,以便脑控制她的思想。他大为吃惊地发现,他只找到一面空白的墙壁。仿佛有一扇锁紧的门挡著,他无法进入黎凯蒂的大脑。然而他还是尝试了几次,无法成功闯关让他更为担心并警戒。
直到她打破沉默,提出她前来多伦多的理由,路森才放弃尝试。“也许我们该讨论一下巡回签书活动。”
路森的反应好像她拿了块烧红的铁戳他。他跳起来,放弃控制她的大脑、要她马上离开的尝试。“楼上有三间客房,都在左手边。我的房间和办公室在右边,不准靠近。随便你要睡哪间客房都可以。”
然后他急忙从战场上撤退,冲回厨房去。
他可以忍受她一个晚上,他这么对自己说。等今天晚上一过,她确定他没事;她就会走了。他会设法让她走。
他尽力不去想当初也是这么坚信让她喝完茶就可以赶她出去。他抓起玻璃杯,拿出冰箱中仅存的血袋,走到水槽边准备痛快享受晚餐。在黎小姐忙著选择该睡哪个房间的时候,他也许可以赶紧喝一些鲜血。
他想错了。当背后的厨房门打开,他才刚把鲜血从袋子倒到玻璃杯里。
“这镇上有没有整晚营业的杂货店?”
玻璃杯和血袋从手上掉落,路森急忙回头看着她,听到玻璃杯掉入水槽的声音,他的脸开始抽搐。
“对不起,我下是有意要吓你。我…”她说到一半,他举起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。
“拜托…”他开口,然后疲倦地说完。“你刚问什么?”
他没有真的在听她的回答。甜美又带著金属味的血液在空气中显得那么浓郁,令他担心在厨房另一端的凯蒂也会闻到。他无法集中注意力,尤其是听到鲜血从袋子中涌出来、流进水槽的声音,更是没办法专心。他的晚餐。他最后的一袋鲜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