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地保持安静。
“这颗药丸内服,防破伤风。”萧云递给他一颗红色小丸,还有小半瓶剩余矿泉水。
“你懂医术?”李长谋送下药丸之后,好奇问道,这个年轻人着实令他诧异,似乎什么都懂。
“以它为乐,就学了。孔圣人说,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。”萧云心平气和道。
“羡慕。”李长谋望洋兴叹,这样学识渊博触类旁通的年轻人,凤毛麟角了吧。
“想学?”萧云一边收拾残局,一边问道。
“学不了,我没毅力,很多东西一开始接触,热情高涨,过了一阵,就惨淡经营了。”李长谋轻声道。
萧云笑笑,没有再往下说,将药篮子递给金爷放好,拿过一张湿纸巾擦了擦手。
夕阳更低了,血一般的红,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光波,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渔船边沿。
如此融为一体的美景,让人不禁想起了修己治人的中庸之道,即三达德、五达道、九经三重。
天人合一。
李长谋痴痴望着那轮落日,忽然想起了什么,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,轻声道:“还你。”
一根细长而坚硬的钢丝,明晃闪亮,可以轻易打开手铐,也足够刺伤一个人了。
“留着做纪念吧,毕竟它救过你。”萧云嘴角露出一个柔和的角度,像那抹夕阳。
“谁救的我,我心里有数,从现在起,我李长谋对你萧云惟命是从。”李长谋轻声道。
“想好了?”萧云淡然问道,并没有瓜熟蒂落的得意,也没有如获至宝的喜悦,清雅依旧。
“我的命并不值钱,但有幸能重获新生,就应该知恩图报,所言非虚。”李长谋郑重其事道。
萧云嘴角微翘,神情泰然,似乎并不觉得这事太过唐突,掏出那包红塔山,递给李长谋一根。
李长谋摆摆手,笑道:“好酒,不好烟。”
萧云没有强求,自己点燃,在烟雾弥漫间,轻声问道:“想没想过下一步怎么走?”
“还没,全听你的安排。”李长谋不偏不倚地回答道。
“能吃苦么?”萧云弹了弹烟灰。
“我13岁就开始独自流狼的生活,经常食不裹腹,但从未怨天尤人半句。”李长谋轻声道。
“很好,宁州无立锥之地了,暂时离开避避吧。”萧云好谋善断,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。
“嗯。”李长谋没有异议,出了这么大单事,外面恐怕早就风声鹤唳了,不走,就成了困兽。
在银行的时候,他有一度想过既然自己失败了,就认命吧,不作反抗了,但现在不同,变了。
他必须活下去,而且要无比风光地活下去,为了自己,也为了死去的父母。
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自己逼近了死路,而心中又无一点遗憾的时候,现实生活里的一切微小的东西,都会在他的眼前消失,他也会自以为看透了生活的内幕,无论旁人怎样苦口相劝,他依然选择从容等死,但如果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线生机,他会不顾一切,甚至不择手段地逃离死亡,从前任何信誓旦旦的消极言语顿时苍白无力。
这就是人性。
“我已经给你安排好船只,一入夜,就离开。”萧云轻吸了一口烟,不等入肺,就吐出来。
“去哪?”李长谋下意识问道。
萧云细眯起黑亮双眸,赫然将视线投向了北方,一字一句道:“辽西平原,杏花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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