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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(3/3)

贪慕虚荣的女孩子,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,穿上脚,骄之同杰,旋转跳舞,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,跳跳跳,不停的跳,精疲力倦,还是得跳。

结果是她哭了,愿意脱下红舞鞋,但已没有可能,一路跳远,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。

真倒霉。

我不怎么说话,懒得说。用红酒封自己的嘴。这三年来我变得沉默。外系不熟悉我的男生传说城建系的林小蓓比西门吹雪都冷。一个人总要长大,女人尤其应该懂得什么时候闭嘴,聒噪的女人很可怕,也很幸福,如果一个人能坚持喋喋不休的话,至少说明他走得顺风顺水,没有经历过大挫折。谁说无知不是幸福?曹雪芹倒大彻大悟了,那是鲜花锦绣烈火烹油偌大一份家业换来的,我宁可一辈子做快乐的傻子,糟蹋琴棋书画蹂躏花鸟虫鱼,替桃花发发愁,多么自在。

在KTV包房里我一直点周杰伦的快歌。一门心思去跟节奏就不用想其他的事。我一坐下来就觉得胸闷气短,干脆一直站着,充当K歌之王。

“我不想就这样一直走

每天都遇上充满敌意那种眼光

等机会就是要打倒对方

这种结果我不要这虚荣的骄傲

这目的很好笑

我其实都知道

你只是想炫燿

我永远做不到

你永远赢不了

永远都赢不了

走乡下寻找哪有花香

坐车厢朝著南下方向

鸟飞翔穿过这条小巷”

鸟飞翔?我看着外面漆黑的夜空,有鸟儿飞过吗?天空并没有翅膀的痕迹。

我情绪渐渐高涨起来。酒精在我的血管呼啸而过,好热。

我放下麦解开大衣扣子,众人一哄而上抢麦,我趁机溜出门。

远处有诱人的节奏,我闻声走进地下一层,还是这儿好,音乐正,人多,热闹,振聋发聩的声狼侵袭神经,劲歌如雷,尖叫不断,听着就浑身舒坦。青春就应该是一头活生生的动物。

上帝欲令一个人灭亡,必先令其疯狂。

我都已经疯狂了这么久,为什么还不灭亡?

远处有个帅哥正嬉皮笑脸地勾搭调酒的妹妹,我旁边好几个女孩儿腻腻地看着他笑,互相推搡着。我皱皱鼻子“没用的东西,看我的。”随即振臂高呼:“嘿!小甜甜!看这里看这里!”

帅哥笑了,走过来“我不是小甜甜。”

我揪着他领子打量半天“靠,你真不是,你连猴子都不是。”

“我不是什么?”

音乐太吵,我扯着嗓子冲他喊:“不是猴子!”

“怎么说话呢?找猴子上动物园啊。喝多了吧妹妹?”

“不可能!我喝多了以后纯情着呐。除了我爱你都不说别的。猴子答应来看我的,但是他又不来了,不来也好,你说呢?”

帅哥听不明白,但是他指着我的口袋“当心丢东西。”

我莫名其妙地低头看,才发现手机在口袋里疯狂振动。

一接起来就听见老马丧心病狂地大骂“操!你死哪儿去了!”

我回到包间时他们大多不唱了,看看表学校已经关门,大家横七竖八,躺的躺坐的坐,围着果盘胡说八道,老马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,正站在走廊里高唱马赛曲,后面一堆起哄的人。老六粘蔡林身边不停唠叨,蔡林红着脸反复说“我有女朋友我有女朋友。”

哈哈哈哈,自作自受。

我拿起麦很认真地挑歌,说来不好意思,以泼皮无赖,乐观豁达著称的文学女青年或者文学女流氓俺,喝高了以后喜欢唱的全是悲伤凄惨的小调儿…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…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…一颗一颗流成热泪…我变得懂事了…我又开始写日记了…那你呢…没有时间好好爱你…早该停止风流的游戏…后来…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…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…来不及…我就是来不及为你唱首情歌,我就是来不及为你变成好人,我就是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…没有人看,但是俺一样摇头摆尾声情并茂唱得投入,最好谁也不要来烦我,谁也不要听懂我想唱什么,因为懂得,所以寂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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